哈尔滨的普通门诊统筹400元,其实是一个年度累计的起付标准。这意味着,在一年内,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需要累计达到这个标准后,超过的部分才能开始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这400元并不是直接用来报销3000元的费用,而是作为一个报销的门槛。
至于药店买药费用,如果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并且持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处方或外配流转电子处方,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可以纳入门诊统筹的报销范围。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还需要根据药店的级别以及参保人的情况来确定。
总的来说,哈尔滨的普通门诊统筹400元起付标准是针对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这两部分费用的,而3000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则是这两部分费用报销的总和。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医疗机构级别、药品目录以及参保人的情况来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