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高峰学科建设。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列入高峰学科建设,强化跟踪问效,开展绩效考评,推动我省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平台等建设;新建若干医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争取1—2个能够纳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是坚持按需招生,优化医学学科布局结构。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总量、专业方向的结构比例与我省临床医学人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容量相匹配。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
三是多措并举稳定基层全科医生队伍。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积极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管理,将诚信履约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要求及审核验证的必备条件。
四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支持中医药院校面向校内选拔优秀学生,构建中医药名师学术传承梯队。
五是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将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首次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六是畅通住院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硕士专业学位渠道,将住培与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相互衔接、考试考核结果互认。
七、《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机制,统筹医学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政策资源,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实施重大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程。支持高校建设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是保障经费投入。支持相关高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继续协调联动,从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政策宣传、加大经费投入、实施重大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程等方面,凝聚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合力,进一步放大改革总体效应,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服务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