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以内的数一般由三个数字组成,分别表示百位、十位和个位。如果百位为0,则不用写。如百位为1,则写“一百”,十位和个位的数字用“零”隔开。
如果百位不为0,则在“百”字后添加相应的数字,十位和个位数字同样用“零”隔开。例如:“二百四十三”,“九百零九”,“六百零一”。数字0写作“零”,但在百位数和十位数的最后一位时可省略不写。例如:“六百零五”可写作“六百五”。在数字1到9前面加上“一”或“十”,如“一百”和“十五”。
在数字10到19前加上“十”,如“十四”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