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非摇号分配方式如下: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须达到18周岁及以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不含襄州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租房(含原廉租房)保障。
2、在审核和分配方面,市住房保障中心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房源,制作楼盘表在住房保障窗口公示,标明户型、面积、楼层等相关信息。 市民统一到市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根据公布的房源填写意向登记单。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资料受理先后顺序和意向登记单在市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现场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