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资料,90年代公房出售范围主要包括各式住宅单位和车位,不包括单位自建的平房。
因为公房系统在管理自建平房方面较为宽松,部分自建平房由于存在违建等问题,可能存在被查封、拆除等风险,因此公房出售政策并未涉及此类物业。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现已有关于自建平房的规范和处理方案,如补偿、购买、改造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