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转灵活就业退休的计算方式如下:
以某职工为例,该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选择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假设该职工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时,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为10万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因此该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为6000元×300%=18000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各地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20%左右。因此,该职工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8000元×20%=3600元。
假设该职工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15年,共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为3600元×15个月×12个月=540000元。加上其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10万元,共计640000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系数。
其中,基础养老金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月数为当地职工平均预期寿命与退休年龄之差。以某地区为例,假设该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职工平均预期寿命为75岁,退休年龄为60岁,则计发月数为75-60=15年,即180个月。基础养老金为6000元×1%=60元。
因此,该职工的月养老金为:(640000元÷180个月+60元)×15=4100元。
综上所述,该职工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100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