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明确,护理费报销标准如下:特种护理(包括精神病护理、孕产妇护理、孤独症等)200元/月;急性期护理100元/月;慢性期护理按护理时段段算,每8小时给予50元的报销,至多200元/月。护理费报销的内容包括:护理费、护理服务费(如照料护理和促进痊愈活动)以及护理必需的药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