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方法如下:
1,参与教研活动的老师应该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文字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然后将这些资料提交给教务处审查并备案。
2,教务处会登记老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的详细情况,如时间、地点、人数以及预计的报销金额,并发放《旅差费报销表》给外出参加活动的老师,明确报销标准和提供报销证明。
3,老师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应提交报销申请。如果超过时间未提交,费用可能不会被报销。
4,报销标准会根据教研活动的地点和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特定区域内参加的活动可能有固定的报销金额,如20元或50元,而在其他区域参加的活动可能会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如果需要学校安排车辆,则可能不报销旅差费。
5,报销时需要提供车票或其他相关票据作为凭证。如果车票不足,可以用其他票据如出租车票或汽油票充抵。
6,报销标准通常已包含车费和餐费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