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事故中有人伤是否可以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总之,如果代位追偿事故中有人受伤,保险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医疗费用、伤残程度、误工时间等,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代位追偿。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