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九州十府一百单八县”的说法,是近代一个笼统说法。明洪武初年,全国设布政使司,其性质与行省同,一般仍称“省”。地方行政建置为省、府(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山东为13个布政使司其中之一,治济南府。山东布政使司下辖6府15州89县,这6府是:济南、东昌、兖州、青州、登州、莱州。洪武十八年降济宁为州,升兖州为府,仍辖六府,即济南、兖州、东昌、青州、莱州、登州府;府属州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