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新规定如下:
退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需要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满足规定年限。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缴费比例为7%。
如果退休人员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然不满足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选择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补缴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