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及举报,需要餐饮费发票、收据等证据。
吃坏肚子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部门或消协投诉及举报,以便于上述部门能及时调查、封存涉案食品,进行食品鉴定。一方面可以阻止、避免食物中毒现象的扩大,另一方面也固定保存了相关客观证据,利于今后的索赔诉讼,防止店主不认帐的现象发生。
其次,应当保管好在饭店消费的证据如餐饮发票或消费小票、刷卡记录或者是进餐时拍摄的食物图片等。若没有消费票据的,应当先行到店与饭店收银台人员核实,补开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