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
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准许,能够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判定的期间,不计入解决治安案件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