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适用和不适用累计扣除法是个人所得税法律中的两种不同计税方法。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收入的计算和扣除的规则上。
1. 劳务报酬适用累计扣除法:
-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个体工商户、劳务报酬等经营性所得的纳税人。
- 计税方法:每月应纳税额=当月收入 - 当月费用 - 累计费用 - 累计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 扣除规则:费用是可以在同一年度内进行累计扣除的,包括合理费用、必要费用和税法规定允许的其他费用。
2. 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扣除法:
- 适用范围:适用于个人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
- 计税方法:每月应纳税额=当月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扣除规则:不适用累计扣除法,每月将当月收入进行计算,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税,不考虑累计费用扣除。
总的来说,适用累计扣除法的劳务报酬计税方法更为复杂,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额,相对更有利于纳税人。而不适用累计扣除法的劳务报酬则更简单,按月计算纳税额。具体适用哪种方法,需根据个人所得性质和当地税法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