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经过以下人员审批:
户主:如果未满18岁,需要父母同意,并由父母陪同办理。如果已满18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民警:在提交了改名申请后,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民警进行审批。民警会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改名条件,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领导:如果申请人的名字比较常见或者重名较多,民警可能会将申请表交给所领导审批。领导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批准改名申请。
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前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处进行审批。该领导会对申请人的改名条件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改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