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德城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不能跨区域提取。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提取人身份证。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金额到百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