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的标准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等因素作用到人体上使人身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但尚未造成重伤又不是轻微伤的损伤。具体来说,轻伤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头部轻伤:如头皮撕破的面积在10平方厘米,头皮被锐器挫伤长度达8厘米。
2. 眼部轻伤:如眼球有部分损伤,影响到眼睛正常功能,影响面容等。
3. 耳部轻伤:如耳廓有明显受损甚至变形,双耳的听力减弱达30分贝。
4. 肢体轻伤:如软组织轻伤面积占身体6%。
在鉴定损伤程度时,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