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生育登记信息。填写夫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登记信息、现有子女信息和指定申报登记地等。同时,为便于后台业务人员快速查对申报人的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快速受理办结生育服务登记事项,申报人可在“户籍地说明”和“现居地说明”中补充填写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小组或街道(路、巷)、小区、楼栋、门牌号等信息。
2. 网上生育登记反馈。在线申报的生育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将收到“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手机短信,并可随时查询生育登记业务状态。申报的生育登记业务受理后,申报人无需再提供其他婚育情况资料,由申报登记地的乡级计生部门通过“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和“贵州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省内个案婚育信息查询”应用,以及所掌握的有关信息,核实申报生育登记的夫妇婚育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生育登记事项。
3. 网上生育登记应用。已经成功通过“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完成生育登记的夫妇,可持“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在“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中自助查询或打印“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或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乡级计生部门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生成的“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简称“电子生育服务证”)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生育服务证”(简称“普通生育服务证”)同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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