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长短取决于工伤的部位、程度、性质、治疗效果等因素。
因此,即使截肢后不去工厂,仍然有停工留薪期,并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工伤的程度、性质、治疗效果等因素,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