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网站发布通知,提出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
通知指出,当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旅行社处于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下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现就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二、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