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以下行为时通常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 逃逸事故现场,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致使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事实。
2. 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
3. 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到红灯仍继续通行。
4. 变更车道发生事故且无合理理由。
5. 倒车或溜车引发事故。
6.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非法驶入机动车道并造成碰刮事故。
这些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直接引发了交通事故或妨碍了事故公正调查,因此会被认定为负全责。此外,还有其他类似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会导致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