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场地不小于 200 平方米是对的。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的规定,气瓶检验场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气瓶检验场地应当为相对独立的固定场所,并且能够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2. 气瓶检验场地应当有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水、电、气源和办公设施。
3. 气瓶检验场地应当设有待检区、检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等区域,并且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4. 气瓶检验场地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且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
5. 气瓶检验场地的面积应当不小于 200 平方米。
因此,气瓶检验场地不小于 200 平方米是对的,这是为了保证气瓶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验质量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