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其中,存款自愿是指储户存多少、在哪家银行存、什么时候存,都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取款自由是指取多少、做什么用等都有自由,银行也不能干涉。因此,银行法保障了存取款自由。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存取款自由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了资金安全和管理需要,可能会对存取款金额进行限制,或要求提前预约。例如,对于大额存取款,可能需要提前通知银行,以便银行能够准备资金。此外,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单笔或累计现金存取,银行可能会要求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核实办理人的身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证银行正常现金流动,并防止非法活动的进行。
总之,银行法保障了存取款自由,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和规定。如需了解更多关于银行存取款的规定,建议咨询具体银行或查阅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