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狮子的雕刻已基本定型,《扬州画舫录》(1795年作)中规定:“狮子分头、脸、身、腿、牙、胯、绣带、铃铛、旋螺纹、滚凿绣珠、出凿崽子。”
总体上,北方的石狮子外观大气,雕琢质朴;南方的石狮更为灵气,造型活泼,雕饰繁多,小狮子也不仅在母狮手掌下,有的爬上狮背,活泼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