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交付给债权人或者经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作为实现担保债权的财产。
2. 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动产的占有交付给债权人或者经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作为实现担保债权的财产。
3. 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的动产占有物行使留置的权利,保证债权的实现。
4. 保证人:保证人是指担保债权的履行,承担给付责任的人。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债权人可以向其主张担保债权。
5.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指债权人为保险人承保的保证人履行债务的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担保对象,适用的保证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此外,使用担保方式进行借贷和投资等活动时,需要谨慎选择,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