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并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是指在服刑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且在服刑期间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但是,对于一些具有特定工作经历的工人,例如原固定工或计划招工的合同制工人,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其个人原始档案中的相关记录来确定的。此外,如果缓刑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在缓刑期满后,有可能会获得减刑的机会。
因此,即使被判缓刑,原先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有效,不会清零。然而,如果在缓刑期间被单位开除,那么视同缴费年限可能会被清零。此外,如果选择成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并自己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