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通常可以分为四种:
一是工程量清单结算,即按照工程量清单上列出的各项工程工作的数量与单价进行结算;
二是总价合同结算,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进行结算;
三是按阶段结算,即按照工程进度的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四是按照成本加成利润的方式进行结算,即按照工程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进行结算。这四种结算方式各有其适用情况,需要根据工程类型和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进行选择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