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磊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这是因为薛明磊在担任枣强县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并借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涉嫌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罪。
此案的判决结果表明,银行系统内部的监管和审计应该更加严格,防止类似腐败事件的发生。
同时,也提醒公民养成良好的诚信习惯,不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之利,遵纪守法、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