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缴纳标准:
税后月收入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
税后月收入在 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
税后月收入在 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
税后月收入在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