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性气体灭火剂不适用于扑救以下类型的火灾:
含有氧化剂的化学品火灾,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活泼金属火灾,包括钾、钠、镁、钛、锆、铀等;
金属氢化物火灾,例如氢化钾、氢化钠等;
能自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如过氧化氢、联氨等;
深位火灾(即火势深入物质内部)的可燃固体物质火灾;
电气火灾,除非使用的是特定类型的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惰性气体灭火剂通常不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因为它们不与燃烧产物反应,且可能对某些敏感材料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