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将行政案件分为: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查处案件。
前者不立案,直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适用现场处罚案件工作程序。
需要立案查处的,先立案,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