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供暖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计4个月。然而,具体的供暖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气候条件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例如,哈尔滨市从每年的10月20日起供暖,直到次年的4月20日;新疆地区则是从每年的10月15日起至次年的4月15日止,总共有6个月的供暖期。此外,如果遇到极端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供暖时间有可能会被提前或延长。
例如,在11月15日前,如果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某些地区可能会提前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