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基本使用范围如下
一、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二、拓展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筹集专项基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划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职工大病保险等专项基金。
(二)支付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三)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历年余额超过1000元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1000元。
(四)支付健康检查费用。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健康检查费用。
(五)支付医保目录外的特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