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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流程及手续
时间:2025-04-15 00:26:30
答案

户口迁出流程如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

1.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 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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