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初中毕业生“分招”政策,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才有“分招”资格。
所有择校生、社会零散生、电子学籍与本人不在同一所学校或有初中阶段转学记录的学生均不具在“分招”之内。
,按照要求,市一中、市二中、师大附中、市十四中、土中、铁一中、市六中、市十八中8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普通人数的50%将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