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医院能开转诊到省外医院。
转诊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所患疾病属于本市定点医院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
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
转诊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高于本市诊疗水平。
转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住院病志复印件。
费用总清单。
住院收据(原件)。
诊断书。
身份证、户口本。
合作医疗证(或医疗卡)。
转院手续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