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时间为:每半年一次,一般为每年6月、12月下旬。
门诊特殊病种申报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申请人本人医疗保险病历、证、医保IC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诊断材料: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史及检查资料,须经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有资格的专科主治医师诊断,并加盖医院医保办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