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在2018年11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了局部修订。
这个条例是为了更好的在全省形成合力,加快滇池污染治理,建立滇池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滇池而制定的。在条例实施后,滇池流域不再有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而是统一按照“两线”“三区”进行管控。其中,“两线”指的是滇池流域划定的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三区”则指滇池流域的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查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官方文件。